清真食品概念
更新时间:2022-06-13
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“四专”等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,屠宰、加工、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、副食清真食品标志品、食品,叫做清真食品。清真饮食、清真副食品、清真食品,简称为“清真三食”。另外生产、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、专用计量器具、储藏容器和加工(储存、销售)的专用场地应当保证专用,不得运送、称量、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。所以严格说不符合以上标准的都不属于清真食品。
总的来说,清真食品就是严格按照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所做的食品。除了《古兰经》中禁止的或有可靠而明确的圣训禁止的事物,其它的事物都是允许人们享用的。《古兰经》以“佳美”和“洁净”作为可食食物的标准,除《古兰经》中明确禁止的五类(“猪、血液、酒、自死物、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”)外,在其基础上圣训又做了进一步的阐述,以后的教法学家也在这两项的基础上又延伸性的作了些规定,自此构成了各族穆斯林的清真饮食戒律。对于穆斯林来说,看待这些明文规定的禁忌的态度是遵从执行,严格恪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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